弗兰克先生忠于ai情 - 分卷阅读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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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题名:弗兰克先生忠于爱

    作者:云雨无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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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简介:已完结

    Frank来自德国,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,他年轻有为,是世界知名汽车企业的高管,践行节约,喜欢坐地铁,总是穿得像英剧里的绅士,喜欢和心态成熟的人交往。

    左渤遥,生在北京长在北京,在美国读了三年的高中,然后回来搞乐队,上赛道,不喜欢读书。一名小小年纪的京圈富二代,喜欢颓废,喜欢特立独行,喜欢和别人不一样,讨厌拘束。

    左渤遥正是Frank最难理解的那种人。

    双视角第一人称,讲述反叛少年和Frank先生的相识相恋相守。

    大概是个适合从夏天讲到冬天的故事。

    “Frank有多么好,是无法凭空想象的。”

    Frank×左渤遥

    第1章

    (FR.左渤遥)

    Frank先生是德国人。

    在世界著名的汽车企业做高管,有着还算不错的家境,定居帝都,Frank先生却时常在地铁上出现,工作时间穿熨帖的西装,休闲的时候穿牛仔衣。

    Frank先生仅仅三十一岁。

    我三年前去美国读高中,三年之后的现在,早已经有了自己的新乐队,十九岁,算不上最最年轻,可没什么人觉得我成熟,和倚老卖老正相反,我用尽力气,做着许多离谱疯癫的事,让周围人看到我那么年轻任性,他们或许会羡慕我可以肆无忌惮。

    我的膝盖上破了一块,季节不是夏末秋初,也不是深秋寒凉,而正巧是于这些最中间的、不热不冷的秋天,我背着吉他,不长不短的头发搔着脸侧,我喝了几瓶啤酒。

    我穿着宽大的短裤和长袜,穿着一件破了洞的背心,外面一件松垮垮的衬衫,看上去不靠谱,实际上也不靠谱,朋友们有大学生,也有不读书的,还有高中生。

    这辈子第一次坐地铁,第一次喝了很多但没醉,第一次见到Frank。

    他就站在我的面前,一手提着公文包,一手抓着车顶的横杆,起身下车的时候,吉他撞到了他的手臂,我才注意到他。

    “Sorry.”我说。

    那时候,我想的居然是我的英文还不错,留学带给我的除了英语口语,冒似不剩什么,眼前的老外有几乎一米九,像时装周秀场里最正经的那位模特。

    没打算再和他对话。

    “没关系。”他的中文过于标准,发音几乎接近于母语者水平,后退半步为我和同伴让路,这时候,我才更认真地看了一眼他的脸,然后,将视线挪开,钻出不算拥挤的人群,往车门那边去了。

    我几乎忘记了他。

    Frank捡到了我落在地铁上的身份证,第二次见面,他穿着冲锋衣和牛仔裤,坐在派出所走廊的蓝椅子上,抬起手腕看了一次时间。

    “左渤遥。”当民警把身份证递给我时,Frank以平静的语气念我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第二次见面,仍旧没多少交流,我对世界漠视,Frank也是世界的一部分,但从此,我记住了他,知道了他叫Frank,是德国人,在海淀上班。

    我没爸,有个很厉害的妈,她揉我的头还没揉狗温柔,我从沙发上爬起来,又换个方向躺下,妈无奈地“啧”一声。

    母子关系算不上坏,我说:“有个老外捡了我的身份证,咱送点儿什么?”

    “请个客才有诚意吧,你觉得呢?”

    “切,”我不屑一顾,说道,“您别逗,又不认识。”

    隔天夜里,和文铎、廖怡然、菲子几个排练,地点是菲子爸找的老仓库,没怎么装修,就喜欢那种破烂的味道,几百平,宽阔敞亮,已经用了两个多月。菲子看起来是个乖乖女,戴眼镜扎马尾,总是下了课才能赶到,高高的个子,笑起来眼睛下面鼓起撒娇肉。

    别人看不出来的是,菲子是个铁T,半个月前交了一位女朋友,菲子拎起裤腿,白黑色的校服外套扎在腰间,我们坐在一堆废弃的铁皮桶上。

    我的手机震个不停,不耐烦了才拿起来看,发现全是赵昀打的未接。

    他找我聊乐队演出的事,喝得醉醺醺,我问他为什么不来排练,他说自己失恋了。

    才谈了五天就失恋,切。

    怎么也没想到Frank和我妈认识,他俩就是生意场上的关系,不说私交甚好,甚至有没有私交都有待商榷,要不是因为我丢身份证的事,我妈可能也不会多注意这位不爱出风头的德国人。

    如果是个真正的陌生人捡了我的身份证,那大概在答谢的时候也顾及对方的意愿,但Frank对我妈来说是不可放过的社交机会,虽说不一定用得到这条人脉,可我妈还是不肯放过,她的说辞是:“细节见人品,这样的的朋友值得交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你是董事长,他就是个副总,为什么要上赶着认识。”

    “说笑了,如果咱们企业也做到宝马奔驰那种级别,那我就和他们一把手称兄道弟了。”

    总结一句话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

    我穿着磨白涂鸦的牛仔外套,和西餐厅里这帮老气横秋的人格格不入,我把薄薄的菜单翻了三遍,然后,开始吃我妈帮我点的前菜。

    吃什么无所谓,我心里还在想着白天赛道上的事,而Frank穿得像英剧里的人,他跟我妈聊天,用德语。

    我妈就会几句德语,非要显摆一下。

    加了联系方式,这样,我们才算是真的认识了,我好奇心上来,想知道汽车企业的高管到底开什么车,因此要吃完之后跟着他去看,他却说:“我今天坐地铁。”

    挥之不去的地铁,在我与他之间再一次出现,我紧了紧拳头,没再说什么,我妈还在夸他:“坐公共交通是美德啊。”

    我妈没有美德。

    我也没有。

    毕竟我妈算个长辈,而Frank才三十出头,除了工作上的寒暄,或许真的没别的可聊,在饭桌上聊了一会儿车,我就想走了。

    我妈告诉他我组了乐队,可他也没表示出十足的兴趣,我说句客套话:“等演出的时候,您可以来看看,挺有意思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啊。”应答得很轻,礼貌,仍旧严肃。

    然后,我就走了

    我妈总是很忙,却在闲的时候闲不下来,直到半周以后,她忽然跟我说:“我想给Frank介绍个女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“嘛这个表?你左琳姐姐,已经三十四了,你舅舅嘴上不说,心里急坏了,不是包办婚姻,而是提供一种可能,Frank那么优秀,左琳也那么厉害,还是挺配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配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“左琳就喜欢白人,她正好在德国留过学,你看他俩,一个年轻英俊,一个知性漂亮……”

    我妈在打自己的小算盘,而我并不想真实感地涉,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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