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帝内经 - 第九十篇 灵枢·终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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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九十篇 灵枢·终始

    凡刺之,毕于《终始》。明知《终始》,五脏为纪,定矣。

    者主臓,者主腑,受气于四末,受气于五脏。故泻者迎之,补者随之,知迎知随,气可令和。和气之方,必通,五脏为,六腑为。传之后世,以血为盟。敬之者昌,慢之者亡。无行私,必得夭殃。

    谨奉天,请言《终始》。终始者,经脉为纪。持其脉人迎,以知有余不足,平与不平,天毕矣。

    所谓平人者不病,不病者,脉人迎应四时也,上相应而俱往来也,六经之脉不结动也,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。形血气必相称也,是谓平人。

    少气者,脉人迎俱少,而不称尺寸也。如是者,则俱不足,补竭,泻脱。如是者,可将以甘药,不可饮以至剂,如此者弗灸。不已者因而泻之,则五脏气坏矣。

    人迎一盛,病在足少,一盛而躁,病在手少。人迎二盛,病在足太,二盛而躁,病在手太。人迎三盛,病在足明,三盛而躁,病在手明。人迎四盛,且大且数,名曰溢,溢为外格。

    脉一盛,病在足厥;厥一盛而躁,在手心主。脉二盛,病在足少;二盛而躁,在手少。脉三盛,病在足太;三盛而躁,在手太。脉四盛,且大且数者,名曰溢。溢关,关不通,死不治。

    人迎与太俱盛四倍以上,名曰关格。关格者,与之短期。

    人迎一盛,泻足少而补足厥,二泻一补,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人迎二盛,泻足太补足少,二泻一补,二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人迎三盛,泻足明而补足太,二泻一补,日二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

    脉一盛,泻足厥而补足少,二补一泻,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而取上,气和乃止。脉二盛,泻足少而补足太,二补一泻,二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脉三盛,泻足太而补足明,二补一泻,日二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而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所以日二取之者,太主胃,大富于谷气,故可日二取之也。

    人迎与脉俱盛三倍以上,命曰俱溢,如是者不开,则血脉闭,气无所行,,五脏伤。如此者,因而灸之,则变易而为他病矣。

    凡刺之,气调而止,补,音气益彰,耳目聪明。反此者,血气不行。

    所谓气至而有效者,泻则益虚,虚者,脉大如其故而不也,如其故者,适虽言故,病未去也。补则益实,实者,脉大如其故而益也;夫如其故而不者,适虽言快,病未去也。故补则实、泻则虚,痛虽不随针,病必衰去。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,而后可得传于《终始》矣。故不相移,虚实不相倾,取之其经。

    凡刺之属,三刺至谷气,邪僻妄合,易居,逆顺相反,沉浮异,四时不得,稽留泆,须针而去。故一刺则,再刺则,三刺则谷气至,谷气至而止。所谓谷气至者,已补而实,已泻而虚,故以知谷气至也。邪气独去者,未能调,而病知愈也。故曰:“补则实,泻则虚,痛虽不随针减,病必衰去矣。”

    盛而虚,先补其,后泻其而和之。虚而盛,先补其,后泻其而和之。

    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,必审其实虚。虚而泻之,是谓重虚。重虚病益甚。凡刺此者,以指之,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,虚而徐者则补之。反此者,病益甚。其动也,明在上,厥,少

    膺俞膺,背俞背。肩膊虚者,取之上。

    重,刺以铍针也。

    手屈而不伸者,其病在;伸而不屈者,其病在骨,在骨守骨,在

    补须一方实,取之,稀其痏,以极其邪气。一方虚,浅刺之,以养其脉,疾其痏,无使邪气得。邪气来也而疾,谷气来也徐而和。脉实者刺之,以其气;脉虚者,浅刺之,使气无泻,以养其脉,独其邪气。刺诸痛者,其脉皆实。

    从腰以上者,手太明皆主之;从腰以者,足太明皆主之。病在上者取之,病在取之,病在者取之足,病在腰者取之腘。病生于者,重;生于手者,臂重;生于足者,足重。治病者,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。

    气在毫,夏气在肤,秋气在分,冬气在骨。刺此病者,各以其时为齐。故刺人者,以秋冬之齐;刺瘦人者,以夏之齐。

    病痛者,也,痛而以手之不得者,也,刺之。病在上者也,病在也。者,也,浅刺之。

    病先起于者,先治其,而后治其;病先起于者,先治其,而后治其。刺厥者,留针反为寒;刺寒厥者,留针反为。刺厥者,二;刺寒厥者,二。所谓二者,二刺也;一者,一刺也。久病者,邪气。刺此病者,而久留之,间日而复刺之,必先调其左右,去其血脉,刺毕矣。

    凡刺之法,必察其形气。形未脱,少气而脉又躁,躁厥者,必为缪刺之,散气可收,聚气可布。居静,占神往来,闭牖,魂魄不散,专意一神,气之分,毋闻人声,以收其,必一其神,令志在针。浅而留之,微而浮之,以移其神,气至乃休。男女外,拒勿,谨守勿,是谓得气。

    凡刺之禁:新勿刺,新刺勿;已醉勿刺,已刺勿醉;新怒勿刺,已刺勿怒;新劳勿刺,已刺勿劳;已饱勿刺,已刺勿饱;已饥勿刺,已刺勿饥;已渴勿刺,已刺勿渴;大惊大恐,必定其气乃刺之。乘车来者,卧而休之,如顷乃刺之。行来者,坐而休之,如行千里顷乃刺之。凡此十二禁者,其脉气散,逆其营卫,经气不次,因而刺之,则,则邪气复生。工勿察,是谓伐,形,乃消脑髓,津不化,脱其五味,是谓失气也。

    太之脉,其终也。,反折,瘈瘲,其白,绝乃绝汗,绝汗则终矣。

    少终者,耳聋,百节尽纵,目系绝,目系绝一日半则死矣。其死也,青白,乃死。

    明终者,目动作,喜惊、妄言、黄;其上之经盛而不行,则终矣。

    少终者,面黑,齿而垢,腹胀闭,上不通而终矣。

    厥终者,,喜溺,心烦,甚则卷,卵上缩而终矣。

    太终者,腹胀闭,不得息,气噫,善呕,呕则逆,逆则面赤,上逆则上不通,上不通则面黑,憔而终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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