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篇 灵枢·终始
凡刺之
,毕于《终始》。明知《终始》,五脏为纪,
定矣。
者主臓,
者主腑,
受气于四末,
受气于五脏。故泻者迎之,补者随之,知迎知随,气可令和。和气之方,必通
,五脏为
,六腑为
。传之后世,以血为盟。敬之者昌,慢之者亡。无
行私,必得夭殃。
谨奉天
,请言《终始》。终始者,经脉为纪。持其脉
人迎,以知
有余不足,平与不平,天
毕矣。
所谓平人者不病,不病者,脉
人迎应四时也,上
相应而俱往来也,六经之脉不结动也,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。形
血气必相称也,是谓平人。
少气者,脉
人迎俱少,而不称尺寸也。如是者,则
俱不足,补
则
竭,泻
则
脱。如是者,可将以甘药,不可饮以至剂,如此者弗灸。不已者因而泻之,则五脏气坏矣。
人迎一盛,病在足少
,一盛而躁,病在手少
。人迎二盛,病在足太
,二盛而躁,病在手太
。人迎三盛,病在足
明,三盛而躁,病在手
明。人迎四盛,且大且数,名曰溢
,溢
为外格。
脉
一盛,病在足厥
;厥
一盛而躁,在手心主。脉
二盛,病在足少
;二盛而躁,在手少
。脉
三盛,病在足太
;三盛而躁,在手太
。脉
四盛,且大且数者,名曰溢
。溢
为
关,
关不通,死不治。
人迎与太
脉
俱盛四倍以上,名曰关格。关格者,与之短期。
人迎一盛,泻足少
而补足厥
,二泻一补,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人迎二盛,泻足太
补足少
,二泻一补,二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人迎三盛,泻足
明而补足太
,二泻一补,日二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
脉
一盛,泻足厥
而补足少
,二补一泻,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而取上,气和乃止。脉
二盛,泻足少
而补足太
,二补一泻,二日一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脉
三盛,泻足太
而补足
明,二补一泻,日二取之,必切而验之,疏而取之上,气和乃止。所以日二取之者,太
主胃,大富于谷气,故可日二取之也。
人迎与脉
俱盛三倍以上,命曰
俱溢,如是者不开,则血脉闭
,气无所行,
于
,五脏
伤。如此者,因而灸之,则变易而为他病矣。
凡刺之
,气调而止,补
泻
,音气益彰,耳目聪明。反此者,血气不行。
所谓气至而有效者,泻则益虚,虚者,脉大如其故而不
也,
如其故者,适虽言故,病未去也。补则益实,实者,脉大如其故而益
也;夫如其故而不
者,适虽言快,病未去也。故补则实、泻则虚,痛虽不随针,病必衰去。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,而后可得传于《终始》矣。故
不相移,虚实不相倾,取之其经。
凡刺之属,三刺至谷气,邪僻妄合,
易居,逆顺相反,沉浮异
,四时不得,稽留
泆,须针而去。故一刺则
邪
,再刺则
邪
,三刺则谷气至,谷气至而止。所谓谷气至者,已补而实,已泻而虚,故以知谷气至也。邪气独去者,
与
未能调,而病知愈也。故曰:“补则实,泻则虚,痛虽不随针减,病必衰去矣。”
盛而
虚,先补其
,后泻其
而和之。
虚而
盛,先补其
,后泻其
而和之。
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,必审其实虚。虚而泻之,是谓重虚。重虚病益甚。凡刺此者,以指
之,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,虚而徐者则补之。反此者,病益甚。其动也,
明在上,厥
在
,少
在
。
膺俞
膺,背俞
背。肩膊虚者,取之上。
重
,刺
以铍针也。
手屈而不伸者,其病在
;伸而不屈者,其病在骨,在骨守骨,在
守
。
补须一方实,
取之,稀
其痏,以极
其邪气。一方虚,浅刺之,以养其脉,疾
其痏,无使邪气得
。邪气来也
而疾,谷气来也徐而和。脉实者
刺之,以
其气;脉虚者,浅刺之,使
气无泻
,以养其脉,独
其邪气。刺诸痛者,其脉皆实。
从腰以上者,手太
明皆主之;从腰以
者,足太
明皆主之。病在上者
取之,病在
者
取之,病在
者取之足,病在腰者取之腘。病生于
者,
重;生于手者,臂重;生于足者,足重。治病者,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。
气在毫
,夏气在
肤,秋气在分
,冬气在
骨。刺此病者,各以其时为齐。故刺
人者,以秋冬之齐;刺瘦人者,以
夏之齐。
病痛者,
也,痛而以手
之不得者,
也,
刺之。病在上者
也,病在
者
也。
者,
也,浅刺之。
病先起于
者,先治其
,而后治其
;病先起于
者,先治其
,而后治其
。刺
厥者,留针反为寒;刺寒厥者,留针反为
。刺
厥者,二
一
;刺寒厥者,二
一
。所谓二
者,二刺
也;一
者,一刺
也。久病者,邪气
。刺此病者,
而久留之,间日而复刺之,必先调其左右,去其血脉,刺
毕矣。
凡刺之法,必察其形气。形
未脱,少气而脉又躁,躁厥者,必为缪刺之,散气可收,聚气可布。
居静
,占神往来,闭
牖,魂魄不散,专意一神,
气之分,毋闻人声,以收其
,必一其神,令志在针。浅而留之,微而浮之,以移其神,气至乃休。男
女外,
拒勿
,谨守勿
,是谓得气。
凡刺之禁:新
勿刺,新刺勿
;已醉勿刺,已刺勿醉;新怒勿刺,已刺勿怒;新劳勿刺,已刺勿劳;已饱勿刺,已刺勿饱;已饥勿刺,已刺勿饥;已渴勿刺,已刺勿渴;大惊大恐,必定其气乃刺之。乘车来者,卧而休之,如
顷乃刺之。
行来者,坐而休之,如行千里顷乃刺之。凡此十二禁者,其脉
气散,逆其营卫,经气不次,因而刺之,则
病
于
,
病
为
,则邪气复生。
工勿察,是谓伐
,形

,乃消脑髓,津
不化,脱其五味,是谓失气也。
太
之脉,其终也。
,反折,瘈瘲,其
白,绝
乃绝汗,绝汗则终矣。
少
终者,耳聋,百节尽纵,目系绝,目系绝一日半则死矣。其死也,
青白,乃死。
明终者,
目动作,喜惊、妄言、
黄;其上
之经盛而不行,则终矣。
少
终者,面黑,齿
而垢,腹胀闭
,上
不通而终矣。
厥
终者,
溢
,喜溺,心烦,甚则
卷,卵上缩而终矣。
太
终者,腹胀闭,不得息,气噫,善呕,呕则逆,逆则面赤,上逆则上
不通,上
不通则面黑,
憔而终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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