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娘(nph) - 亲亲之仁亦可两全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班。

    “至于郡主册后,颜知远年纪尚幼,皇后若召其,自无绝母之理。可另给禁凭验,母、保母随行。若偶尔留宿禁,其居、供给亦应另行厘定,不得比照皇仪制。”

    殿一时无人接话。

    片刻后,一名谏议大夫列:“臣有一问。”

    魏琰抬:“说。”

    那人躬:“前汉亦有旧例。汉景帝王皇后以前,已有女留于外家,后来虽贵为,也未因此列作帝女。由此看来,母亲缘与帝室宗属,自可分而论之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。

    “只是王皇后之女仍居外家。如今颜知远既不宗籍,却又准其时常奉召禁,甚至暂居,与此前旧例终究不同。”

    “臣所虑的,正在此。”

    魏琰没有立即开

    他垂看着案上的陈表。纸上那几行字,是玉娘亲手写的:

    ——臣女既养之,便无弃之之理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他才:“旧例能说明的,是以前已有的女,并不会因此成为帝室女。”

    “这一,今日也一样。”

    他抬起

    “只是旧例终究只是旧例。王皇后之女尚有外家可居,颜知远却是养,年岁又小,总不能因其养母,便将一个尚且年幼的孩弃置外。”

    “颜知远不是朕的儿,不宗籍,不以皇论,也不列皇嗣。准他见自己的母亲,偶尔留居禁,不过是念其年幼,便于照料。”

    魏琰顿了顿。

    “前朝没有定过这一条,不等于今日不能定。”

    那谏议大夫沉片刻:“臣只是担心,名籍虽分,恩遇日久,却渐有皇之实。”

    这一次,魏琰没有反驳。

    “这话有理。”

    殿几人抬起来。

    魏琰看向礼尚书。

    “所以这一条要写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既不以皇论,便不得用皇之号,也不享皇爵秩、仪卫与恩荫。准其奉召,是因为他是皇后的养,不是因为他成了朕的儿。”

    礼尚书躬:“臣明白。”

    宗正卿也:“臣等会同礼,将名籍、称谓、仪卫、供给一并厘定。”


ql请记住本站地址http://m.quanbl.com
【1】【2】【3】【4】

添加书签

7.2日-文章不全,看不见下一页,看下说明-推荐谷歌浏览器

本站开启了加密功能,部分浏览器不显示第二页 请更换手机默认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!

目前上了广告, 理解下,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,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,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
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