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家燕子傍谁飞 - 分卷阅读2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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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安自己,一切都是为了接近李恒。倘若不跟随军队,而是贸然去战场上寻找李恒的踪迹,无异于大海捞针。若是不幸撞见了军队——任何一方的军队——自己大抵都会是死路一条。况且,她也不认识去越南的路。

    她暗决心,等锁定了李恒的位置,就可以摆脱这个狭小酸臭的军帐,心安理得地一名逃兵,大展手。

    也许这不是接近李恒的唯一办法,可她想不其他更好的法了。有时候她想,要是有一个经验丰富、在军期磨练过的人给自己主意,自己的日也许会好过很多。每当起了这样的念,她便会莫名其妙地想哭,只得在脑海拼命念诵李恒的名字,直到仇恨把泪为止。

    等到奉书所在的队终于接到命令,经由湖南、广西,跨过可利隘越南时,已经到了至元二十二年正月。奉书以为自己在广东生活时,已经到了世界南的尽了,可如今才发现,这世界比她想象得要大了许多。奇异的民居、方言、习俗,每一天都格外的光怪陆离。她开始还暗记路线,计算着此地离大都有多少距离。可是当队伍走了迷般的昏暗丛林时,她就放弃了这个打算。

    越南国土的第一天,队伍里便迎来了一个传令兵,带了一袋东西,一个个分发去。

    奉书领到自己的那份,打开一看,小纸包里包着两枚漆黑的药,散发苦涩的气味。

    只听那传令兵说:“这是避瘴,都给我吃去,七天后再吃第二枚,保你们一个月平安。否则,嘿嘿……就算你是铁人,也能不明不白地着了瘴气的儿。都收好了吧!这可是上面的恩赐!”

    奉书将那药嗅了一嗅,将信将疑。但见周围的同伴全都服从命令,她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,跟着把药服了去。那药似乎确实是能抗衡瘴气的。此后她闻到丛林的怪味时,便不再像以前那样容易恶心。

    一路上行得很顺利,脱和李恒的陆军已经驱直,打开了大越的国门,攻陷了万劫、红河等要。从永平到升龙,每三十里立一军寨,每六十里设一驿站,每一寨和驿都派三百名士兵驻守,重重设防,后方固若金汤。但越南人也自有他们的办法。据哨探来报,每当战事不利,他们或窜莽莽原林,或藏地形复杂的险山,或浮舟海,打起了神鬼没的游击战。蒙古人从没有见过这战术,焦躁得如同锅上的蚂蚁,一旦擒获了藏的越南兵将,一气之,也通常不会对他们手

    等到气候渐渐变,大家不得不脱棉袄的时候,路边就不时能看到破败的大越旗帜和腐烂发臭的尸。奉书几乎可以预见到大越国几个月以后的命运了。她唯一希望的,就是这个陈氏王朝能撑得稍微久一些,至少要等她见到李恒之后再垮掉。

    可是这份希望似乎也日渐稀薄了。有一日,辎重小队穿过了一片丛林废墟。那里刚刚被纵火焚烧,远远的就能看到青烟袅袅,漆黑的树散发着腐败的火焰气息。

    而当奉书看到那片熏黑的林地里的东西时,胃一阵翻江倒海,怎么都忍不住,回伏在一刻树桩上,没命地呕吐起来。

    一面吐,还一面想:“糟了,这么气,可别让人看什么蹊跷……不能吐,不能吐,忍住……”

    哪里忍得住。可是也没人笑话她气,因为有一多半的元兵也都在作呕。这些人里,有不少曾经参加灭宋之战,还有的是宋军降卒,都是见惯了死人的。

    因为林里的那一堆东西,本算不上死人。

    而是成堆的手臂、脚掌、颅、躯,白皙的,黝黑的,棕黄的,血红的,堆成了一座五颜六山。无数的丛林生在其饕餮肆,那味让所有人后悔生了鼻

    整个小队的行程被迫止了半个时辰。后来他们才知,这是另一位主将乌儿的杰作。这批越兵士三天前与元军手不敌,本来是整支军队投降的。乌儿却发现,不少俘虏的臂膀上都有“杀鞑”的两字刺青——越南人虽然不说汉话,国却是通用汉字的。乌儿虽然识汉字不多,可偏偏识得这两个字,因此不幸震怒了。

    奉书忽然庆幸自己不是乌儿的手。她宁可被拆穿份,也不愿意奉命肢解活生生的人。

    然而李恒也不一定就比乌儿更仁慈。当奉书的运粮小队和李恒主力会合的时候,军帐正在庆功,庆祝李恒用兵如神,刚刚伏击了陈国峻的队,歼敌五千。

    她远远看到帐的灯光和人影,决定今晚就动手。她的小队宿在一微微隆起的小山包上,和军营帐隔着两三里的丛林。她的上司是一个蒙古十夫,此时在隔帐里睡得正香。

    奉书在床铺上极慢极慢地动作,结了腰带,系好了靴,除了腰间那枚叮当响的铁牌。接着,她无声无息地跨过一副副熟睡的躯,像丛林镜蛇一样游了帐

    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,可这一次却比以往都要张,刚走两步,心脏就没来由地,脑海一幕幕的,全是幼时那些兵祸连天的记忆,全和李恒有关。她伸手,摸到了怀里那支蝎的细瓷瓶,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对李恒起了杀心的那个晚上。

    杀他之前,要对他说些什么吗?她心默默酝酿着。可是这一次不同以往,李恒就算离开了自己的府第,军帐里也必定戒备森严。自己可能没什么时间篇大论,最好能用只言片语让他明白,他为什么必须在今日死。

    过去她觉得,对于李恒这样厉害的大人,蝎那一剧毒的毒`药才是唯一可以杀死他的武。现在奉书叹自己当初的幼稚。现在,她有一的本事,有绣针,有绳索,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——当年胡麻殿的“慷慨”馈赠。镶金的手柄已经让她卸掉了,安上一支油腻的木柄,在一段发黑的里,伪装成一把旧解手刀,以应付投军时的盘查。

    帐外那一簇簇稀疏的哨兵,在奉书里就像丛林的树木那样迟钝。空气全是燃尽的篝火的焦糊味。她在腐臭的泥土上穿行了一会儿,便看到了灯火通明的军的大帐。远远望去,有不少人和狗在走灯般巡逻守卫。那些守兵看起来像是怯薛歹,是脱的私人警卫,而那些狗的形,一个个都比奉书还要大。

    脱酣醉的笑声透过帐篷,传到了漆黑的夜晚里:“哈哈哈,李将军,今天咱们东西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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