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米虫前妻后成了男主的跑友 - 分卷阅读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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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94章

    晚上了班,郑海开着送货用的面包车,带着采咖啡店一行六人前往最近的一个运动场地,那里有标准的四百米跑

    万小麦浑缠满怨气:“海哥,你真是的,也不给我开?”

    郑海还未开,陆娜抢先:“得了吧!小麦,你敢开,我们还不敢坐呢!”

    万小麦:“我可不像你们,我有驾照!”

    祝彤:“哟!有驾照了不起啊?”

    简慧:“就是!也不过才拿到手没两天,还没焐呢!”

    庄书仪:“行了行了,小麦考了三次才过,也不容易的,你们就别说他了。晚上跑完,在附近找家馆,我请客,大伙儿一起给他庆祝一!”

    万小麦:“谢谢老板!”

    陆娜:“得你!”

    万小麦:“哼!”

    距离三月初的彩虹跑还有半个月不到,庄书仪给他们都报了名,今天好不容易把人聚齐了,就组织大家展开第一次集训。

    庄书仪报的是十公里,她计划前五公里用跑的,后五公里用走的。所以,无论如何得把大家拉来锻炼锻炼,适应一

    到了场,庄书仪告诉小伙伴们,先跑一公里,然后走一圈休息,接着跑两公里,再走一圈休息,最后跑两公里,结束。

    陆娜三人直嚷嚷着跑不快怎么办啊?

    庄书仪:“一切重在适应,不求速度!”

    万小麦站在一旁活动手腕准备活动,“呵呵,一看你们就是平常缺乏运动!”

    陆娜走到万小麦边,也起准备活动来,“老娘今天拼死拼活,也要让你刮目相看!”

    万小麦扬起嘴角:“不至于吧,!您悠着儿!”

    一公里过后,众人开始围着场散步。

    陆娜叉着腰得意:“怎么样?还可以吧?”

    万小麦侧目:“小瞧您嘞!”

    祝彤:“好像并没有想象那么累!”

    简慧:“这才一公里!”

    祝彤:“好吧……”

    庄书仪和郑海走在他们几人前面,因为他俩跑的最快。

    庄书仪:“海哥,看不来,你还能跑的!你经常健吗?”

    郑海:“不是。我……家在山里,从小跑惯了。”他是土生土山里的孩,城里的孩上幼儿园的年纪,他和小伙伴们就已经漫山遍野地跑了,他们上树摘果,河捞鱼,每天不玩到一泥泞不回家。

    庄书仪:“啊?我一直当你是本地人,我以为你过年是去旅游呢,你过年是回老家的吧?”

    郑海:“嗯!一年总要回去一次的,看看父母,还有妹妹。”

    庄书仪:“你还有个妹妹啊?”

    郑海:“是啊,在县三,希望她今年夏天考能考好成绩。”

    庄书仪:“打算考A市的大学么?这样她来这里,你也可以给她有个照应。”

    郑海:“随她自己吧。不过说好了,等她考完,会带她来A市旅游。”

    庄书仪:“我倒是很想去山里走走,呼新鲜空气呢。”

    郑海:“老板,我们那里虽然不是名山大川,但是这些年也被列为旅游景了,如果你想去,我可以向导,你可以住我家。”

    庄书仪:“住你家?”

    郑海:“呃……我家,我是说,我家正好经营一家旅馆,你去了可以住那里,不收你钱!就是简单朴素了,如果你不嫌弃的话。”

    庄书仪:“那太了!我记了,你到时候可别反悔啊!”

    郑海:“绝对不会!”

    两公里后,休息的时候,庄书仪和郑海继续聊他的家乡。

    那是坐落于南方的一群山峦,郑海的家就在拥有最峰的那座山的山脚

    小时候,那里还不是旅游景,被外人视为“荒山野岭”,但是不乏一些有探险神的驴友会来。

    他们,有的是一个人来,有的是几个人结伴而来。这些人,个个都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。

    他们路过郑海家的时候,有的人会来歇个脚讨杯喝;有的人会向郑海的父母打听一上山的路怎么走;有的人会借宿一晚,养蓄锐,第二天再上山。

    小郑海总是对他们那个大大的双肩包充满了好奇,因为那些包里总能掏他从没见过的东西,比如折叠帐篷、睡袋、瑞士军刀、速溶咖啡……

    那些叔叔阿姨有时候会送他一些小玩意以表谢,还告诉他,要好好读书,大了就可以去山外的世界看看。

    可是家里条件有限,他只读完初就没再读了,跟着一个亲戚去城里打工。

    他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山里人,早些年,那些驴友在他们家吃住,或是寻求帮助,他们从没收过人家一分钱。

    郑海在外打工,从不钱。妹妹大了,要读书了,他不希望妹妹像自己一样辍学,妹妹应该有更好的未来。所以每次一拿到钱,扣除自己的基本开销后,他都会将剩余的钱第一时间寄回家里。

    后来,路通了,家门的山被列为旅游景。父亲便专职起了向导,母亲用多年的积蓄开了家小旅馆,给游客们提供宿。

    所谓靠山吃山,经过政府的大力宣传,以及游客们在网络上的传播,当地的旅游业发展迅猛,没两年,家里的生活条件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

    父母打电话给他,叫他别再往家里寄钱了,自己赚的钱就留着娶媳妇用。

    他走南闯北,去过很多城市,A市是他待得最久的一个城市。他也不知什么时候会离开,至少目前不会。

    郑海:“前任老板人很好,他不介意我学历低,教了我很多东西,还提。我听了他的意见,去报了夜校,参加了自考,拿到了本科文凭。”

    庄书仪:“海哥,你真厉害!真有毅力!”顿了顿又:“话说前任老板人很好,那,现任老板呢?”

    郑海别开,没敢看庄书仪,轻咳了一声:“……也很好。”

    第95章

    最后两公里跑完。

    万小麦弯着腰,扶着膝盖,着气,抬看向陆娜:“你疯了吧,嘛跑那么快,一开始不是还嚷着‘跑不快’吗?”

    祝彤:“陆娜,你什么时候这么能跑啦?”

    陆娜:“我也不知,跑着跑着就停不来了。”

    简慧:“你不会是学老板,要减吧?”

    陆娜:“没有,我想,我可能只是失恋了。”

    众人:“!!!”

    某间餐馆的包厢

    一群人围坐在一桌,本该替万小麦庆祝的快乐绪,笼上了一层不知名的忧郁,各自默默吃着菜。

    忽然,陆娜给自己的杯里倒满啤酒,举杯说:“嘛呀,一个个闷闷不乐的,今天是替小麦庆祝,难就不能顺便也替我庆祝一吗?”

    一旁的庄书仪小声对她耳语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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