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与双儿妾室的千般孽缘 - 朝歌子:和离小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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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哈喽哈喽,今天没有嘉宾,只有我一个,哎——别急着走啊,这期节目主要是讲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,占用一期版面,因为背景涉及封建制度的古代,许多小伙伴都不太了解(包括我在写这篇文之前也知之甚少),所以还是时间整理一一期小科普,方便大家阅读和理解。大容来源于网络,兴趣的同学也可以自己搜搜看。

    一·“七”与“三不去”

    1.义绝

    义绝是唐律首次规定的一制离婚,指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、骂、杀、伤、等行为,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,不论双方是否同意,均由官府审断,制离异。

    义绝的条件对于夫妻而言并不平等,明显偏袒夫家,对妻的要求更严而赋予夫较大的权力,现了唐律对夫权的维护,目的在于建立夫为妻纲、男尊女卑的封建家秩序。 义绝所指的况:

    1、殴妻之祖父母、父母,杀妻之外祖父母、叔伯父母、兄弟、姑、姊妹。

    2、夫妻祖父母、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叔伯父母、兄弟、姑、姊妹自相杀。

    3、殴詈夫之祖父母、父母,杀伤夫之外祖父母、叔伯父母、兄弟、姑、姊妹。

    4、与夫之缌麻以上亲,夫与妻母

    5、害夫者。

    6、夫将妻妾嫁予监临官或卖妻妾

    若不离者<唐律>规定当徒刑一年 徒刑指一定时期剥夺犯人人自由并制其劳役的一刑罚.

    2.三不去

    旧谓丈夫不能休弃妻的三况。《大礼记·本命》:“妇有三不去:有所娶无所归,不去;与更三年丧,不去;前贫贱后富贵,不去。”

    3.七

    七也称“七去”,是国封建社会休弃妻的七理由。

    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妻之为母”。贾公彦疏:“七者:无,一也;佚,二也;不事舅姑,三也;,四也;盗窃,五也;妒忌,六也;恶疾,七也”。

    又《大礼记·本命》:“妇有七去:不顺父母去,无去,去,妒去,有恶疾去,多言去,窃盗去。不顺父母去,为其逆德也;无,为其绝世也;,为其族也;妒,为其家也;有恶疾,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;多言,为其离亲也;盗窃,为其反义也”。

    唐律规定,妻无七及义绝之状而之者,徒一年半;虽犯七而有三不去的况而之者,杖一百,追还合。但如犯恶疾及者,即使有三不去的条件,仍可径行之,不受上面规定的限制。

    ——源自搜狗百科

    我来为大家总结一

    七:1.不顺父母 2.无 3. 4.妒 5.多言 6.有恶疾 7.盗窃

    即休妻的七理由。

    三不去:1.嫁前家有亲而嫁后亲离去无家可归 2.和夫一同为夫家守了三年丧(守丧三年,为大丧,一般只有直系)3.娶妻前贫贱而娶妻后富贵(共贫贱)

    即唐以后为保障女权益颁定的婚姻法律,如果符合这三夫家休妻,可以驳回并罚。但是如果妻有恶疾,即使符合“三不去”,也仍可休妻。

    义绝:1.殴打妻亲,杀妻直系亲属 2.夫妻直系相杀 3.殴打夫亲,杀伤夫直系亲属(注意这里是杀伤)4.妻与夫父辈以上通,夫与妻母通 5.妻害夫 6.夫嫁妻妾以讨好地方官或卖妻妾

    即一旦现以上况,无论双方是否同意,打官司时可制叛离。

    整来看,七和七去的容大多是以夫家整家族的利益为考量,凡是因为妻的行为或状况,不能符合于这个考量,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离婚。相较而言,妻要主动提离婚的义绝,条件就严苛得多了,因此可以看为封建社会对妇女的一压迫。

    和离制度

    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。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,妇女受着传统的“三从四德”和贞观念的严重束缚,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。

    所谓和离,大多是一协议休妻或“放妻”,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“妻”原因,以避免“家丑外扬”而采取的一变通形式。

    义绝制度

    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,而是一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。如果夫妻之间,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,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、相杀等犯罪事件,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,夫妻关系必须解除。

    断离

    这条规定直到元朝以后才开始现,一旦现以况任意一,那么官府便会判定双方离婚。

    1.“妻为娼”:元朝规定,“诸受财纵妻妾为娼者,……离之”。

    2.“将妻典雇与人”:元朝有“诸受财典雇妻妾者禁”的规定,但并没有判定双方应该离婚,而明、清两朝则规定,受财典雇妻女与人者除加以惩罚外,并勒令离异。

    3.“妻之近亲属被夫,或妻被夫父”:元朝法律规定,“诸妻前夫男妇未成及妻前夫女已成,并杖一百七,妻离之”

    其他

    除了以上离婚现象之外,古代对于夫妻婚姻也有诸多规定,而违规成婚的,往往也会被官府制终结婚姻关系。主要包括以况:

    1.悔婚

    2.妄冒

    即冒充他人成婚,分为两况,一是“本人妄冒”,比如尚未成年而诈称成年,又如患病症却诈称健康。另一则是“他人妄冒”,比如一方患有疾病或残疾,于是让他人冒充。

    3.违反“一夫一妻制”

    其实古代实行的是“一夫一妻多妾制”,也就是说每个男只允许有一名正妻,严禁一夫多妻。而如果违反这一规定,那么便会判定男与第二位妻离婚,且会对男方行惩,惩力度历朝历代各有不同。

    4.婚姻违法

    分为两况,一是双方婚姻违反了相关规定,则依法要判定其离婚。另一则是以非法手段为自己或他人缔结婚姻的,例如夺他人妻女、占他人妻妾之类的,同样也会判离。

    OK,总结完毕!如果有细心的小伙伴看完了,可能会发现我们蔡蔡好像哪况都不符合?别担心,陈生后面还有大瓜,我已经想好了他的两死法,哪都不痛快,而且还能让主角亲自动手,非常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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