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女尊捡破烂(女尊/np) - 3他不是我爹是我的夫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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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两天都是雨天,没办法收割,秋时也难得得了清闲,正好能趁着这个时机去县城给他买件新的衣服。

    秋时早早起来,煮了适合病人用的清淡白粥。又给圈里的公们准备了和好的米糠,他喂时,公们咯咯哒哒凑过来,其有一只胆大的直接把脑袋贴到了秋时的手背上。

    这些公和它们的饲养人很亲近,秋时用手背碰了碰公鲜艳的翎羽。它们也算是这个家的大功臣了,他们经济窘迫,全靠公给妻主补充营养,她蜡黄的小脸终于有了

    不用拿去卖的话,不久就可以存够满满一篮,到时候就可以腌咸。他腌平一向很好,能把盐分和时间把握的恰到好,金黄油的黄和不咸不淡的白,是佐粥的良

    不知到时候妻主会不会和小时候一样,趁着婆公不注意,把不吃的咸白都挑到他的碗里来,眨示意他不要声张,然后在看到他得逞的笑来。他当然不会声张,他愿意解决妻主不吃的东西,但是如果他主动挑过来的话,就不能看到妻主可的小动作了。

    一起吃了早饭,秋时有些忐忑地跟着妻主门了。说实话,自从来到宋家,他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隔乡镇,或者隔乡镇的隔,一般都是过去那边捡废品或者给人活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婆公带着小小的妻主去县城赶集,他负责留在家里看家,准备好一家人的午饭。那时候宋伶还很黏他,她每次都会偷偷给他带一份小礼,有时是小巧好用的发绳,有时是甜甜的糖果,如果什么都带不回来,她就会亲他一地叫他一声秋时哥哥。

    少年秋时拢起袖,藏起被锅沿伤的手指,半蹲来与她平视,用完好的那只手摸她的脑袋,微笑着回应她:“嗯,小伶真乖。”

    他的小伶真的很乖,她踮起脚尖抓住他的手指,轻轻地给他红的手指,他蹲来看她,她泪汪汪地向他承诺:“爹爹说你要看家,不和我们一起去,秋时哥哥,等我大了,我带着你去。”

    “小伶,我留在家里等着就好,无论多久,我都会等小伶回家。”

    宋伶小小的影走在前面,十年过去了,那个说要得比他还来保护他的女孩,至今也没能实现她的期待,反倒是他自己得瘦单薄不讨喜,比很多女都要

    她大了,她兑现了她的诺言,带他一齐去县城,给他买新的衣服,好好对待他。只是她早已忘记,这里才是她的家,而枕边之人,正是苦苦等待了她十年的等妻郎。

    她喜吃微苦的杏叶菜,端坐时喜把右手放在左手上方,牵手时喜用小指勾人,睡觉时喜放在他的上,还总是喜摸小动的脑袋,也喜让他蹲来摸他的脑袋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她让他重新升起了难耐的望,并且被压制无法反抗的顺从,而是真正发自心的渴望。

    就在去年,这即将成年的时候,他被占了,失去了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。他该早想到的,如果是他的小伶,一定不会事,而且就算她真的那么了,他也会满怀欣喜地承受,而不去恶心到想吐。

    他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,所以这一次,他绝对不会再认错了。不知经历了什么,她好像改变了很多,又好像什么都没变,但有一他可以确认,前的人就是宋伶,是这原本的主人。

    “秋时,那件蓝的看起来很适合你,要去试试吗?”

    秋时抓住了准备要门去的宋伶,冲着她摇了摇,指着旁边的一家裁店。成衣的价格比较,而且成衣店的男款并不多,像妻主刚才值的那一件其实是女款,他们这边的男人,一般都是买布料自己回去

    “妻主,这块的布料,很好看。”

    这块布料价格合适,手,最重要的是它的颜黄带绿,仿若雨后芽,正适合小伶这样的年轻女孩,在帮工回来之后连夜赶工,应该天就可以给妻主穿上厚实的新裙了。

    “你喜这样的吗?”

    “嗯,我喜。”

    宋玲思索。思索过后,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愧疚,她是觉得成熟稳重,更适合秋时的气质,但是喜不才是最重要的吗。

    “买!”

    宋伶豪气挥手,引来众人侧目。打包时听见旁人议论说她是个夫的小儿,她的男人如何幸福之类,宋伶羞愧难当,觉脸都要丢尽了。这些钱都是秋时赚的,她只是负责钱,怎么功劳都成了她的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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