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女尊捡破烂(女尊/np) - 4分明还是chu子却有这么ju硕的Xq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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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的男人会用,她的上满满的都是脂粉香甜,脸上的红未散,手指也微微发

    他是见识过那条街男人的厉害的,那个人也曾用小伶的过这,他哀求着她不要再这样不乖的坏孩,就是在那一天,恼羞成怒的她撕掉了他的衣服,失去了自己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。

    那个人说,街的男人会的扑上来,还会各各样的姿势,叫的又柔媚好听,比他这副僵单薄又老态驼背的不知要好了多少倍。他在繁重的劳作抬不起来,早已失去了男人本该有的柔

    男人果然不该多闲事,如果不是他自以为是的为妻主好,也不会被孤魂野鬼占了,没能等到小伶回来。

    她摸着他手上厚厚的茧,试探:“秋时,要不买副手吧?”他的手偶尔会被划伤,或是磨得发红,但是他很容易多想,对自己又苛刻,所以她决定还是先问过他的想法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他的脸发白起来,相握的手也想退去。他羞于在她面前展示糙的手指和单薄微驼的脊背,还有那截受过伤无法正常弯曲的小手指。

    或许不仅限于此,他伤痕累累的肌肤,枯分叉的发,总是布满疲惫的脸,还有那双一接她的视线就蜷缩起来的青凸现的脚。

    “好吧,你就当是,我想牵你的手时更舒服,才这样的吧。”

    “嗯,买。妻主,我。”

    就算嫌弃他不愿意碰他的也没关系,本来就是他没能守住清白,她会讨厌也是在所难免。只是拉手,他就已经很开心了,如果因为手太糙连这个也没有了的话,他也还是会难受的。

    以前他不懂事,被当骑都能提起,现在他真正明白了公公教给他的那些礼义廉耻。一个合格的夫郎应该懂得克制,如果妻主不想要他,那他就不该动,若说从前是被公公教导着要忍耐,现在就是他心甘愿的忍耐。

    “秋时,你要吃糖葫芦吗?”

    “妻主,我不喜吃,你要吃吗?”他摇摇

    “那你喜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喜喝杂粮米粥,妻主。”他没有说谎,那是她回来后他们一起吃的第一餐饭。

    “秋时,你这个发带好不好,我想看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可是他这样的颜,真的不会太扮吗?算了,妻主喜看就好,而且也不贵。

    “秋时,我们一起买一对这个手链吧,虽然好像看起来不太结实的样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好。”

    本该在手腕上的那只链,被他小心翼翼收了衣袖兜里,然后被宋伶一把扯来,在了他的手上。

    “不许摘来哦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看着相握手上相似的手链,秋时的脸倏得红起来。乡男人的蓄委婉,几承受不住这份过于明显的珍,可恨他未曾识文断字,更不识诗书礼义,笨拙得过分,说不任何甜话来回馈于她。

    他什么都不会,他只会笨活和简单的家务,只会脱掉衣服僵的躺在床上一动不动,他不上小伶的夫郎。人,就人吧,他会努力赚钱,让小伶过上更好的生活。

    近日秋雨绵绵,山上冒了不少蘑菇。说起这个,冲国人的dna动了,宋伶兴致拎着篮去附近山采蘑菇。路遇邻家妹三人,涉一番后,便与她们同行。

    三妹姓珍,早早的没了爹,只靠母亲珍兰独自抚养妹三人。珍兰常年不在家,一般都是大绣珠持家事务,带着两个妹妹,绣珠今年不过十岁,却一副少年老成之态。

    就比如今天,珍绣珠看着她一个人拎着篮往山上走,扶额叫住了她:“喂,蠢女人,你的贴保姆呢,难是被你揍的爬不起来了,怎么让你上山去?”

    宋伶本想叹这小姑娘和小时候一样可,突然又觉得不可了,得又又萌的女孩上来就叫一句“蠢女人”,任谁也不能接受。

    “他不是什么保姆,是我夫郎。我想去采蘑菇,这边的蘑菇是可以摘的吗?”

    珍绣珠翻了个白,语气却好了不少:“蠢女人,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吧,免得摘了什么毒蘑菇,把你的保姆毒死。”

    宋伶本想再为秋时辩解一句,后来自己乐了,大概是穿了少女的里,又受到秋时无微不至的护,思想竟也变得幼稚起来,还和个十岁的小丫争论上了。

    “我确实不太认识,就麻烦你们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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