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罗场艰难求生法则【np】 - 3:过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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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分手?”

    楚季明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动用所有关系、好不容易打才换来的这短短叁十分钟探视,严思蓓开对他说的第一句话,竟然是这两个字。

    隔着厚重的防弹玻璃,他看到里面的女人瘦得几乎脱了形。曾经那双顾盼生辉的杏,此刻陷在苍白的窝里,黯淡得像是蒙了灰的琉璃,再也映不任何光彩。只有嘴角抿的一细微纹路,透着一丝近乎残忍的决绝。

    “我不可能和你分手!”楚季明猛地从椅上站起,整个人几乎要贴到玻璃上,手掌“啪”地拍在冰冷的表面上,指节瞬间绷青白。他声音嘶哑,每个字都像是从腔里来的,“蓓蓓,你别怕,你听我说,我已经找到门路了,再给我一时间,我一定可以让你——”

    “我犯法了,季明。”

    严思蓓打断他,声音平静得可怕。那是一泪早已、连绝望都燃烧殆尽后的枯寂。

    “纪检上门带走我爸的时候,我就知,我大概是藏不住了。”她甚至微微扯了扯嘴角,那弧度僵得像一张拙劣的面,“很诡异吧?那一瞬间,我反而……有释然。”

    她抬起,目光终于聚焦在楚季明因激动而涨红的脸上。

    “那两个人……当年被我伤的那两位,”她停顿了很久,久到间的涩意被艰难地吞咽去,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,“我不是没想过……去弥补。”

    她又停住了,目光落在自己握的、骨节分明的手上,仿佛在审视这些年来,这双手无论抓住什么,最终都只剩虚空。

    “可是我后来才明白,”她的声音微微发颤,带着一悉了残酷真相后的疲惫,“我什么,好像都是错。我不去,是错,是懦弱,是逃避;我去,也是错,是僭越,是带来更多麻烦的愚蠢。”

    她抬起,望向玻璃对面的人,底终于有了微弱却清晰的光,那是一决意劈开所有混沌后的、近乎疼痛的清醒。

    “那我不如……就唯一一件不会错到底的事。”她一字一句,说得极慢,却异常定,“我老实认错。为自己犯的错,承担该承担的。至少……不能再这么自欺欺人、糊涂透地活去了,我不是那个二十叁岁的我了,季明,这一次,我跑不了也躲不了了。”

    二十叁岁的严思蓓刚从警校毕业叁个月。

    枪那天,她将那柄崭新的92式手枪从墨绿的绒布袋里取。枪泛着冷的哑光黑,手冰凉,沉甸甸的分量压得掌心微微坠,却奇异地在她心燃了一把灼的火。

    她想起叁个月前的毕业典礼。校站在台上,声音肃穆,念一个个镌刻在警校英烈墙上的名字。当“元廷桓”叁个字响起时,全场静默了一瞬。那是她师兄,更是元肃的大哥。多年前在西南边境那次的缉毒行动,为掩护受伤的队友撤离,他以为盾,数弹,牺牲时年仅二十七岁,追授一等功。

    典礼结束后,她独自走到英烈墙前。元廷桓的黑白照片嵌在诸多面容之,依旧笑得净的白牙,神明亮清澈,像原雪山上未经尘染的光。她站在那里看了很久,指尖隔着玻璃,轻轻描摹照片的廓。

    她从小就认识他。

    在元家那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,他是会蹲,拍拍肩膀,让她爬上来,然后稳稳站起,带她摘那串最甜槐的廷桓哥哥。在军区大院后的野湖边,他是会捡起最扁的石,手把手教她和元肃角度和力,直到石面蹦叁四个漂亮涟漪,然后拍手大笑“我们蓓蓓和小肃真聪明”的哥哥。在她因为捉元肃而被父亲罚站时,他是会悄悄给她一颗果糖,她的发,睛亮晶晶地说“怕什么,我们蓓蓓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,胆大着呢”的守护者。

    那份崇拜,早已超越了青梅竹谊,成为一近乎本能的信仰。他是她黑白分明的少年世界里,最亮、最温、也最不可摧的坐标。“要成为廷桓哥哥那样的人”这个念不是选择,而是呼,是她衡量是非对错、定义勇敢与意义的唯一标尺,随着年岁增镌刻她的灵魂纹理。

    然而,许多年后的今天,在一个充斥着审查报告、窃听录音和冰冷易记录的房间里,她才从那些被刻意掩埋的碎片,拼凑令人作呕的真相。

    她奉若神明、用青血去追随的廷桓哥,他的死,从来不是边境线上一次悲壮而纯粹的牺牲。

    那是一场心布置的陷阱。毒贩的火力置、行动路线的“意外”、接应小组“恰好”的延误……所有的“巧合”都指向同一个方向。而推动这些“巧合”的手,来自她父亲书房里那加密电话的另一端,来自那些与元家、与严家坐在同一张宴会桌上、称兄弟的“自己人”。

    他们算计他的忠诚,利用他的无畏,将他和他战友的血,当作筹码,摆上了利益换的赌桌。他倒的那片土地,浸透的不仅是敌人的弹,更是来自背后的、比毒贩更冷更毒的寒意。

    信仰的基石,在一瞬间,不是崩塌,而是化作了一场无声的、大的爆炸。碎片不是落,而是从向外,将她过去二十多年赖以生存的所有意义、持、甚至每一次因他而生的心与悸动,炸得粉碎。

    原来,她穷尽一生想要靠近的光,本就在一团更庞大的、吞噬一切的黑暗之。她以为在追随一个背影,其实,她一直看着的,只是一个被心投在黑暗帷幕上的、光辉的幻影。

    可在知这一切之前,对二十叁岁的严思蓓来说,掌心那把枪是如此真实,好像越握就离元廷桓、离她心里那个信仰越近。她收手指,金属的冷透过肤,仿佛在回应她腔里那几乎要破膛而的灼与决心。

    “我要成为他那样的人。”

    那晚她在日记本上写这句话,笔尖几乎划破纸背。

    她太年轻,太急于证明自己得上这警服,得上腰间的枪。师傅老陈带她的第一次现场,是城西废弃化工厂的毒品。行动前,老陈拍着她的肩,一字一顿:“丫,记住,我们是警察,不是杀手。能不开枪,绝不开枪。真要开枪,也得对得起这颗弹。”

    “知了,师傅。”她答得脆,心里却憋着一劲,要亲手抓住那些渣滓,要像元廷桓那样,在关键时刻最“正确”的决定。

    时机来得太快,也太过讽刺。

    那是个着冷雨的夜,她和老陈在棚区蹲守两个小毒贩。对方很警觉,易到一半突然就跑。老陈低喝“追!”,她冲在最前面。雨模糊了视线,巷又黑,那两个影在拐角一闪。

    她看到了其一人伸手怀的动作。

    “站住!警察!”她厉喝,枪。

    也许那人只是想掏手机,也许只是摸烟。但在那个瞬间,在肾上素飙到的刹那,在“成为英  雄”的渴望和“不能放跑罪犯”的执念驱使……她扣动了扳机。

    “砰!”

    枪声在狭窄的巷里炸开,回声尖锐刺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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